南平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一、考试级别
2017年9月举行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二个级别。中级资格考试将实行无纸化考试的方式、高级资格考试仍采用开卷纸笔方式。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9月9-10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9日 (星期六) |
08:30—11:30??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9月10日 (星期日) |
08:30—11:30??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财务管理 | ||
18:00—20:00经济法 |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可以作为 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务员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2017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敬请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要在规定的报名日期(3月29日)内上网缴费,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无法取得考试资格。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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